【原標題】深圳共享單車已超53萬輛 市交委:平臺需報送用戶量車輛運行數據等信息
這樣隨意亂丟共享單車的行為今后或要受罰。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軒慧攝
共享單車自去年10月登陸深圳,在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隨著交通運輸部近日發布有關共享單車發展政策征求意見稿,共享單車再度引發關注。
本月22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要求平臺實行實名制注冊、使用,并規范用戶在騎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并限制其投放;明確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等。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6月5日,公眾可通過網站、電子郵箱、信件等方式提出意見。
放任亂停放企業將被限投
根據日前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的首份《深圳市互聯網自行車發展評估分析報告(2016.10-2017.03)》透露,截至2017年3月底,在深圳投放互聯網自行車的企業有7家,注冊用戶量超1052萬人,投放車輛超53萬輛,日均使用量達到259萬人次。統計顯示,目前深圳互聯網單車行業整體維保服務人車比約1:400,低于上海在擬定相關標準的1:200,企業對于互聯網自行車無序停放、故障率高等問題難以及時處置。
記者注意到,此次公開的《征求意見稿》對共享單車的線下線上服務和管理都提出了要求。針對目前共享單車亂停放、殘舊車輛閑置街頭等問題較為突出的情況,《征求意見稿》明確各城市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游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規范自行車停放。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提出,各地要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停放的監督,明確相關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實名注冊建立投訴機制
針對共享單車亂停亂放、惡意損壞等問題,《征求意見稿》也“立出規矩”。《征求意見稿》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實行實名制注冊、使用,企業要明示計費方式和標準,公開服務質量承諾,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創新保險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而在押金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注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
此外,要求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積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等模式。業內人士表示,實名制之后,將可以更快速有效地處理不規范使用共享單車的行為。《征求意見稿》還提出通過信用手段提升共享單車企業服務、規范使用者行為,也得到了廣泛認可。
互聯網單車規范
深圳全國率先出臺
作為全國首個發布出臺《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城市,記者看到,深圳率先出臺的這個意見與此次交通運輸部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提出的建議基本一致,明確了企業應加強對車輛投放、管理、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方面的要求。此外,深圳對在深運營的共享單車企業還明確規定,企業需向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提供企業本地注冊用戶量、車輛規模和分布信息、車輛使用頻率、車輛運行等數據信息。
回應
支持規范行業管理
國家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摩拜和ofo小黃車等大型共享單車企業也迅速給出回應,對政府規范行業管理表示歡迎和支持。
ofo小黃車官方稱,目前ofo小黃車獨家采取資金托管,而非簡單銀行監管的方式確保用戶押金安全;此外,企業正在積極推進全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摩拜單車官方稱,摩拜單車在行業內最早建成用戶信用管理體系,通過行業首創的“信用分”系統規范用戶行為。(全媒體 記者 蔣偲)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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