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林省清明假期查處交通違法行為1.16萬起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吉林省公安廳2017年清明節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認真研判分析交通需求,加強道路巡邏管控,有力應對各種情況,全力以赴保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為吉林省清明節期間道路平安暢通打下堅實基礎。
據了解,4月2至4日,吉林省共出動警力10059人次,出動警車近3000輛次,啟動各類執勤執法站共計249個,設置臨時執勤點353個,查處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1.16萬起,其中,查處超速280起,客車超員52起,貨車超載6起,酒后駕駛11起。吉林省共發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8起,比去年清明節期間同期減少35起,下降66.04%;死亡7人,與去年同期減少12人,下降63.16%;受傷19人,比上年同期減少36人,下降65.45%;直接財產損失114700元,比去年同期減少306300元,下降72.76%。未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未發生大面積交通擁堵和有影響事件,有效確保了全省清明節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繼續保持平穩。
吉林省交警總隊于3月24日、31日兩次召開視頻調度會,就做好重要時間節點事故預防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各地成立了清明節交通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具體負責清明節交通安全保衛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各地公安交警積極應對“春運”清明節兩場硬仗,點線結合,加強路面巡查與檢查站、執勤點查控銜接,加強過往墓區和景區的車輛、人員、物品的安全檢查,最大限度過濾不安全、不穩定因素。節日期間,對服務區、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222次,查獲涉毒刑偵案件2起,拘留吸毒人員2人,繳獲毒品0.7克,并抓獲網逃人員1人。
據介紹,清明節期間,各地公安交警加強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水平和技巧,有效杜絕了因民警執法不當引發各類事件,樹立交通民警良好的執法形象。嚴格按照《交通警察執勤執法安全防護規定(試行)》的要求,配備防護裝備,切實增強民警安全防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防止民警執勤執法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按照吉林省公安廳廳要求,全省公安交警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落實警力、車輛及裝備保障。交警總隊指揮中心強化對各地指揮調度工作,及時協調各地加強預警監測和溝通聯系,積極完善交通應急管理機制,隨時應對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有效指揮、穩妥處置、及時報告。(記者晁向榮)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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