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升民警事故處理工作水平,規范事故處理工作程序,全面理解新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2月27日,福建明溪交警大隊事故中隊組織開展事故處理培訓工作。
培訓中,副大隊長范自和圍繞新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重點講解了《規定》中新增和更改的執法記錄儀的使用要求、互聯網快處、簡易程序處理認定書出具、較大事故深入調查規定等方面內容,并結合民警在處理交通事故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解析,確保民警熟練掌握交通事故現場勘查的流程、方法及處置的程序。同時,要求全體民警在接處警中必須嚴格執行“有警必接、接警必處”有關規定,確保嚴格按規定時限先期到達現場快速處置,堅決杜絕因推諉扯皮、處警超時、措施不力等情況造成的交通堵塞發生。
通過學習,使民警對新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具體內容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把握,增強了民警在交通事故現場處置、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等方面的技能,確保在今后的執法辦案過程中嚴格適用法律。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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