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生產者責任制度將提升產品全生命周期資源利用率。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將生產者責任延伸的范圍界定為開展生態設計、使用再生原料、規范回收利用和加強信息公開四個方面,率先對電器電子、汽車、鉛蓄電池和包裝物等產品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并明確了包括汽車在內的各類產品的工作重點。
據了解,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是國際上普遍采納、有效推動電器電子產品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過引導產品生產者承擔產品廢棄后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激勵生產者推行產品源頭控制、綠色生產,從而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以汽車產品為例,方案指出,要制定生產者責任延伸政策指引,鼓勵生產企業利用售后服務網絡與符合條件的拆解企業、再制造企業合作建立逆向回收利用體系,建立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并加快修訂包括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在內的各類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此外,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政策體系初步形成,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重大進展,重點品種的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40%。到2025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法律法規基本完善,產品生態設計普遍推行,重點產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達到20%,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平均達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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