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農村公路交工后養護服務期不少于五年
近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印發《2017年全省農村公路建設與改造工程包實施方案》(簡稱《方案》),加大正向激勵力度,激發社會投資活力,充分發揮工程包帶動作用,提升農村交通基礎設施服務水平。《方案》明確,交工驗收后的養護服務期不少于5年。
《方案》明確,各地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靈活確定打包方式。鼓勵縣道以縣為單位打包,鄉、村道以鄉(鎮)或大片區為單位打包,或將建設改造與養護管理捆綁打包,并根據確定的打包方式,編制區域內農村公路建設與改造工程包實施方案,加強工程包項目的策劃和儲備。
前期工作方面,福建鼓勵統一開展前期工作,采取整體設計、捆綁招標、統一簽約、分期實施的方式,提高審批效率;鼓勵采用代建制、建養總承包、設計施工總承包等模式,提升實施成效。福建將按照招投標有關規定,選擇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資本實力、履約能力強的投資人參與工程包建設。
據了解,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將把工程包實施情況納入對各設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績效考核內容,并將考評結果與“四好農村公路示范縣”、農村公路年度補助安排規模等掛鉤。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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